关于加快落实2014年度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
通 知
团属各单位:
根据团发〔2014〕82号《四十五团解决困难职工家庭住房的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经团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领导小组研究,为进一步加快落实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务必于11月26日前将本单位低保家庭住房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(各单位公示人员名单附后(详见附件1),同时并将公示结果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团民政科。
二、各单位保证本单位上报人员如数入住,否则由单位写出书面说明上报团民政科。
三、各单位低保入住人员于11月28至11月29日在团民政科签订住房协议。
四、各单位低保入住人员务必于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南湖社区(售房部)办理入住相关手续,逾期不办者,我们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。
五、经相关手续办理履行完善入住后,入住期间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转让出租他人居住,严格按照《四十五团保障性住房解决困难职工家庭住房实施方案》(2014)82号文件执行。
附件:1、2014年度困难职工家庭住房人员名单表
附件1:
2014年度困难职工家庭住房人员名单表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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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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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 房 人 员 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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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 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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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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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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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建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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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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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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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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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瓦·几能、 苏卜依努尔·艾散江、 阿扎提姑·买海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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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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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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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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帕夏汗·阿不力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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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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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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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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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俊红、 古再奴·托乎提、麦丽开·图尼亚孜、肉孜古·吾斯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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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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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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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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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兰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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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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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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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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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春峰、 邹昌江、 许贤明、 唐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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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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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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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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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国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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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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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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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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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尔旦·艾买尔、图尔荪姑丽·艾则孜、阿沙提依明、伊力·赛依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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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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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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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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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养龙、 张德焕、 柯长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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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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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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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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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冠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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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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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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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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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留珍、 唐珠珍、 李明亮、 耿金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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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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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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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达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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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尔艾力·阿不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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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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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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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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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候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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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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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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轧花一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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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国良、 曹开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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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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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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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社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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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买提·吾拉因、任忠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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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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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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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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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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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五团困难职工家庭住房办公室
2014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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